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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學發〔2019〕1號北京電子科技學院本科生綜合素質考評辦法
發布時間:2021-01-27 17:57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評價學生在校期間的綜合素質,激勵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努力培養政治忠誠、學業扎實、作風嚴謹、紀律嚴明的機要密碼事業合格人才,根據學院規章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生綜合素質考評堅持紅專結合,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評,堅持公平、公正、公開。
第三條 學生綜合素質考評由德育考評、學業考評、拓展素質考評三部分組成,每個部分設置若干考評點,每個考評點設加分項或扣分項(考評具體內容及標準詳見附件)。
第四條 德育考評主要考察學生在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參加主題教育活動、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表現。學業考評主要考察學生在課程學習、學術科技、課堂出勤等方面的表現。拓展素質考評主要考察學生在文化體育、黨團學工作、勞動與社會實踐等方面的表現。
第五條 學生綜合素質考評每學期開展一次。按照德育考評分占25%,學業考評分占60%,拓展素質考評分占15%,按年級分專業計算學期考評總分,并進行排名,考評及排名結果存入學生檔案,作為學生評優評先、發展黨員等工作的重要依據。畢業生綜合素質排名按照各學期考評分的平均值由高到低按專業進行排名,排名結果記錄在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在校表現鑒定》等學院出具的有關材料中,作為就業推薦的重要依據。
第六條 考評工作由學生工作部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
第七條 各系成立考評領導小組,負責本系考評工作的領導和實施,成員包括系主任、黨總支書記、副書記、輔導員、團總支書記。
第八條 各班成立考評工作小組,成員包括班主任、班(團)委員、學生代表3—5人,具體實施本班考評工作。
第九條 學院相關職能部門和各系黨總支按照各自職責向系考評工作領導小組提供分值認定相關材料。
第十條 考評的基本程序包括:準備及動員、班級考評、審核公示、備案歸檔。
1. 準備及動員。考評工作由學生工作部統一安排布置,各系進行動員,使學生掌握考評內容和評分標準。
2. 班級考評。組織學生填寫《綜合素質評價表》,班級考評工作小組依據分值認定相關材料,進行考評。班級考評結果應面向本班學生公開。
3. 審核公示。各系分年級分專業匯總考評及排名數據,填寫《綜合素質考評評分匯總表》,系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審議核準后,向全系學生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4. 備案歸檔。考評工作結束后,各系將《綜合素質考評評分匯總表》和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表》報學生工作部備案歸檔。
第十一條 學生對綜合考評結果有異議的,應在公示期內向系考評工作領導小組遞交書面復核申請。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2019年9月起施行,由學生工作部負責解釋。
附件:
北京電子科技學院
本科生綜合素質考評具體內容及標準
一、德育考評
嚴格遵守《北京電子科技學院學生管理規定》,經班級考評工作小組認定,直接賦分80分。違反憲法法律,在網絡上發表、傳播不當言論,從事或參與有損大學生形象或社會公德活動,造成惡劣影響的,以及受到學院留校察看處分的,該考評期德育考評得分為0分。有突出表現的,經學院審批,可酌情加分。德育考評加分扣分項如下:
(一)政治理論學習(滿分15分)
1.參加院級組織的政治理論學習,按以下標準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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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加分值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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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新時代青年馬克思主義者培養工程 |
加2分 |
要求取得結業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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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研究會 |
每學期 加0—1分 |
根據活動參與次數及表現酌情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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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生宣講團成員 |
每學期 加0—4分 |
根據活動參與次數及表現酌情加分 |
2. 在黨報黨刊上或院系級媒體發表文章,按以下標準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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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別 |
加分值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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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級 及以上媒體 |
每篇加0.5分 |
僅第一作者加分,加分總分不超過10分,同一文章在不同媒體上發表或被轉載的,不重復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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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系媒體 |
每學期 加0—2分 |
根據文稿質量和數量酌情加分 |
(二)主題教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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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別 |
加分值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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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級以上主題教育活動 |
每次加0.5分 |
活動表現得到 活動組織部門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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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級主題教育活動 |
每學期加0—2分 |
根據參加次數及活動表現 酌情加分 |
(三)志愿服務(滿分5分)
積極參加院系組織的志愿服務,經院團委認定,每人每次加0.5分。同一項志愿服務活動加分不超過2分。
(四)違反校規校紀,每人每次按下表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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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項 |
扣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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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學院記過處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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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學院嚴重警告處分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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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學院警告處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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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學院《學生文明行為規范》及有關規定,錯誤程度較輕,不夠處分,但被相關部門通報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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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遵守公寓作息時間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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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操曠操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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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操遲到、早退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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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故不參加班團主題教育活動的 |
1分 |
二、學業考評
(一)課程學習
加分值=(平均學分績點+4.5)×10。
(二)學術科技(滿分20分)
1. 競賽及科技學術成果。學生參加學院《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活動工作條例》所列的學院重點支持的學科競賽獲獎,按照教務處獎項等級認定相關辦法予以相應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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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別等次 |
加分值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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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級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其它獎項 |
10分、9分、8分、7分、3分 |
1. 若評獎是名次,按第一名視為一等獎,第二、三、四名視為二等獎,第五、六、七、八名視為三等獎。 2. 金銀銅獎對應一二三等獎。集體成果主創人員全額加分,次創人員加分為主創人員的70%,再次創人員加分為主創人員的40%。 3.同一成果分別參加各級比賽獲獎,取最高分。不同成果可累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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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級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其它獎項 |
7分、6分、5分、 4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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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級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其它獎項 |
4分、3分、 2分、1分 |
2.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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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加分值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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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明專利 |
第一作者加10分 |
第二、第三作者加分為第一作者的70%,第四、第五作者加分為第一作者的40%,其他作者加分為第一作者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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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實用新型 或外觀設計專利 |
第一作者加4分 |
3. 學術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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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加分值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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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期刊或本院學報 |
第一作者加8分 |
第二、第三作者加分為第一作者的70%,第四、第五作者加分為第一作者的40%,其他作者加分為第一作者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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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期刊 |
第一作者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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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正式出版刊物 或學術會議論文 |
第一作者加3分 |
4. 科研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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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別 |
加分值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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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級項目 |
項目負責人加8分 |
1. 項目通過驗收后方可加分。 2. 課題第二、第三參與者加分為項目負責人的70%,第四、第五參與者加分為項目負責人的40%,其他參與者加分為項目負責人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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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級項目 |
項目負責人加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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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本科生項目 |
項目負責人加3分 |
(三)違反課堂出勤及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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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項 |
扣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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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課 |
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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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到、早退 |
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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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攜帶手機、食品進入課堂 |
每次扣0.5分 |
三、拓展素質考評
積極參加學院和系部、班級活動,熱愛集體、關心集體,具有較強的集體榮譽感,熱心為同學服務,經班級考評小組評議,可直接賦分60分。其余加分扣分項如下:
(一)文化體育
參加學院和系部統一組織的文化、藝術、體育等比賽、演出并獲獎的,按照以下標準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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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別等次 |
加分值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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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級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其它獎項 |
6分、5分、4分、2分 |
1. 若評獎是名次,按第一名視為一等獎,第二、三、四名視為二等獎,第五、六、七、八名視為三等獎。金銀銅獎對應一二三等獎。 2.集體成果主創(主力)人員全額加分,次創人員加分為主創人員的70%,再次創人員加分為主創人員的40%。 3.同一成果分別參加各級比賽獲獎,取最高分。不同成果可累積加分。 4.學院運動會團體名次及獎項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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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級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其它獎項 |
4分、3分、2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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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級 |
根據獲獎等級及參加次數,每學期在0—4分之間實施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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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黨團學工作
1.擔任學生干部的,根據學院《學生干部考核實施辦法》本人所得考核分,進行如下相應折算后,實施加分。擔任兩項及以上職務者,取最高項加分,不累計加分。
加分值=(考核分÷100)×對應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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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干部 |
滿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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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學生會 |
主席團成員、各部負責人、 各部副部長、社團負責人 |
8、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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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黨支部 |
副書記、支委會成員 |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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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學生會 |
主席團成員、各部負責人、各部副部長 |
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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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團總支 |
副書記、委員會成員 |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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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團支部) |
班長(團支書)、班委會(支委會)成員 |
6、5 |
2.雖未擔任學生干部,但在一個考評期能積極維護集體榮譽,熱心服務同學,為班級、系部和學校建設獻計獻策,作出貢獻者,分別由院團委、所在系黨總支實施加分。其中院團委在0—2.5分之間實施加分,系黨總支在0—2.5分之間實施加分。
3. 積極參加中辦、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等單位組織的非比賽性質的大型活動,表現優秀,為學院爭得榮譽者,經學院認定,每次加2分。
(三)勞動與社會實踐(滿分15分)
1. 宿舍內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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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扣分項 |
加扣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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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宿舍 |
宿舍長每次加0.6分,其他成員每人每次加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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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宿舍 |
相應學生每人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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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安全隱患 |
相應學生每人每次扣1分 |
2.寒暑假社會實踐
參加學院統一選拔的寒暑假社會實踐團隊,其成果獲得相應獎項的,按照以下標準實施加分。同一成果獲得多個獎項,取最高分。不同成果可累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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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次 |
加分值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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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 |
團隊成員每人加4分 |
社會實踐個人或社會實踐團隊經推選被評為國家級或省部級獎項的,獲獎個人或團隊成員參照競賽及科技學術成果相應等級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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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
團隊成員每人加3分 |